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3)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
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宁花 副组长:唐贤组员:席浩洋(副书记) 夏爱菊(德育处主任) 李康康(教务处主任) 李小欣(教务处副主任)陆文颖(德育副主
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意见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构成要素和鲜明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