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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14 7:50:30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800次

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宁花          副组长:唐贤

组 员:

席浩洋(副书记)         夏爱菊(德育处主任)    

李康康教务处主任)      李小欣(教务处副主任)

陆文颖(德育副主任)      陈晓涵(大队辅导员)   

刘 婕(教科室副主任)     陈士超(信息装备处副主任)

左 倩(语文教研组长)     丁相萍(语文备课组长

吴 婷(班主任)         董征宇年级主任

 

二、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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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特拟定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组织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

3.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4.督促并指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师生规范用语用字意识,切实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6.加强教学管理,将规范用语用字纳入教学督导、质量评估内容。

7.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

8.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