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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4 7:32:55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510次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意见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构成要素和鲜明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意见。

一、学校始终将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能力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内容,常抓不懈。各学科教师要将“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并注重渗透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二、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校长分管,专人负责,定期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实践活动。学校所有用语用字必须做到符合规范和标准。

三、课堂教学、团体会议、教学研讨、日常交流等活动,使用普通话;编制教案、设计练习、批改作业、撰写文章等,必须写规范字,正确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

四、学校将普通话水平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能力,列入教师业务考核、职称晋升及教师录用资格要求。任职教师根据任教学科,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转岗改聘。

五、学生应努力学习和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课堂答问、师生交流、问题讨论等必须讲普通话;作业书写规范,不写错别字。校外家中,要坚持说普通话,争当“义务推普员”,还要写规范字。

六、学校通过橱窗、板报、网络、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途径,宣传用语用字规范知识;通过设立永久性的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标牌标语,营造规范用语用字氛围。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用雅言传承中华文明,让经典滋润美好人生。